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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不使用被撤三?哪怕是“清华”也逃不过

发布于 2021-01-18 13:37:10 阅读(1169)

       商标注册后,如果长久不适用,他人就可以提处撤销该商标的申请,也就是商标撤三。即使是清华大学,注册了第32类商标“清华”因长期不使用也被撤销,各商标申请人都要引起重视,今天快点办小编就来和你讲讲商标撤三。



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:“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”。被提出商标撤三的申请人要提供该商标近三年内使用过的证据,否则商标就会被撤销。


任何商标只要连续三年不使用,一旦被他人盯上,那么该商标就会被提撤三。清华大学注册的“清华”商标在2018年9月,第32类商标(即果汁、啤酒、乳清饮料、无酒精饮料、杏仁糖浆、饮料香精等商品)被提出撤销,但清华大学并未提供出相应的使用证据,最终商标局撤销第32类“清华”商标。



无独有偶,腾讯公司在2001年注册的图形商标,用于广告、商业管理咨询、商业信息、推销等35类服务,被一家公司提出撤销申请,最终商标局判定该企鹅商标在第38类达到具有广为相关公众熟知的程度,却无法证明其商标在第35类服务上进行了使用,该商标被撤销。



即使是知名大企的商标都会被提撤三,商标被撤销,更别说中小企业和其他商标申请人。商标注册后,要合理的规划该商标的使用,即使没有规划,只要你三年内使用了该商标,别人就没有机会撤销你的商标。被提出商标撤三申请,一定要提交出近三年使用过该少年宫办的证据,比如宣传材料、宣传费用、商品包装等等,只有有出现商标都可以视为证据。


       以上就是快点办小编整理的商标撤三的相关内容,若您被提商标撤三,或是想要申请商标撤三,您可以咨询快点办在线客服,或者还有更多的疑问,也可以在快点办官网查看相关资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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